(本部)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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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勤工部發布時間:2014-10-22 15:26
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根據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秋季學期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湘學助〔2014〕37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科大政發[2011] 83号),以及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有關文件精神,現将我校2014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學金
1、獎勵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别優秀的學生。
2、獎勵标準:每生8000元。
3、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思想品德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上學年德育測評為班級前30%。
(2)勤奮學習,成績優異。上學年學業成績排名同年級同專業前8%(以“平均學分績點”進行比較,下同),所學課程無不及格現象,CET-4成績合格(沒有參加CET-4考試的大二學生上學年英語平均成績不得低于75分)。
(3)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
(4)擔任主要學生幹部,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個人綜合獎勵。在學業成績、社會工作、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突出或獲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特别優秀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5)對于學業成績排名未進入同年級同專業前8%,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特别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别優秀,否則不具備申請資格。具體如下:
① 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産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産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② 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③ 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競賽具體指:大學生“挑戰杯”科技作品競賽、創業計劃競賽、英語演講比賽、數學建模競賽、節能減排社會實踐與科技競賽、廣告藝術大賽、力學競賽、電子設計競賽、計算機程序設計大賽、機械創新設計大賽、化學實驗技能競賽等)。
④ 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⑤ 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争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⑥ 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赢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⑦ 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号。
4、評審程序
① 學校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指标、依據在校學生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人數和适當向農林師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傾斜的原則下達各學院推薦名額,各學院分配名額詳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4年國家獎助學金計劃名額表》(附件1)。
② 學生按照《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附件3)要求填寫并打印2份《(2013—2014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并提供1套《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檔案表》和以同年級同專業為排名範圍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排名表》,以及一份《2013-2014學年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事迹簡介》(附件5)。
③ 各學院根據學校的安排和要求,在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學校下達的推薦名額進行集體研究,等額推薦出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名單,并在全院範圍内公示3個工作日,廣泛征求意見,确保評選結果公開、公正、公平。
④ 初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學院統一填寫《2013-2014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表》(見附件9)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紙質文本一份)。
⑤ 學工處審核後,根據學院推薦排名情況,由處務會确定每學院1名推薦人選參加全校綜合評審(共評審出7人,其他淘汰)。并提出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後,在校内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結果報送省教育廳。
⑥ 經省教育廳審核、彙總後,統一報教育部審批。
⑦ 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名單以教育部批準的名單為準。
5、國家獎學金堅持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評審。同一學年内學生不能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6、國家獎學金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7、各學院務必在10月22日下午5:00前完成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并将《(2013—2014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文本)、《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檔案表》(紙質文本)和《2013-2014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表》(紙質文本)同時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
8、各學院要根據學校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評選前制定和完善适合本院學生的國家獎學金評審推薦細則(并于10月22日前上交學生工作處備案),并在全院學生中公布,細化評審條件,明确評審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工作,确保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别優秀的學生。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1、獎勵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獎勵标準:每生5000元,并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3、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學習态度端正,學習刻苦,成績優秀。上學年學業成績排名同年級同專業前30%,所學課程無不及格現象。對于CET-4成績合格或在學業成績、社會工作、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學生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推薦。
(3)積極參加文體活動,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标準》。
(4)2013-2014學年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4、評審程序
①學校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指标、依據在校生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人數和适當向農林師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傾斜的原則下達各學院推薦名額,各學院分配名額詳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4年國家獎助學金計劃名額表》(附件1)。
②學生填寫并打印1份《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附件6)、2份《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表》(附件7),并提供1套《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檔案表》和以同年級同專業為排名範圍的《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排名表》)。
③各學院根據學校的安排和要求,在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學校下達的推薦名額進行集體研究,等額推薦出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名單,并在全院範圍内公示3個工作日,廣泛征求意見,确保評選的公開、公正、公平。
④初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學院統一填寫《2013-2014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表》(附件10)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
⑤學工處負責審核,并提出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報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後,在校内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将結果報至省教育廳,并以省教育廳審定的名單為準。
5、國家勵志獎學金堅持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評審。同一學年内,不能同時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6、各學院務必在11月7日前完成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工作,并将《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表》(紙質文本)、《成績表》(紙質文本)和《2013-2014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表》(紙質文本)同時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留各學院存檔。
7、各學院要根據學校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評選前制定和完善适合本院學生的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推薦細則(并于10月22日前上交學生工作處備案),并在全院學生中公布,細化評審條件,明确評審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定工作,确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國家助學金
1、資助對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受自然災害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優先考慮。
2、資助标準:國家助學金一等為4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二等為3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三等為2000元/年,各檔比例分别為1:1:1。
3、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2014-2015學年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儉樸。
4、評審程序
①學校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指标、依據在校生人數和适當向農林師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傾斜的原則下達各學院推薦名額,各學院分配名額詳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3年國家獎助學金計劃名額表》(附件1)。
②學生申請并打印2份《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件8)。
③各學院根據學校的安排和要求,結合學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優先考慮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在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學校下達的推薦名額進行集體研究,等額推薦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初選名單及資助檔次,并在全院範圍内公示3個工作日,廣泛征求意見。
④初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學院統一填寫《2014-2015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備案表》(附件11)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
⑤學工處負責審核,提出國家助學金資助學生建議名單及資助檔次報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後并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将結果報省教育廳備案。
5、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堅持公開、公正、客觀的原則。
6、各學院務必在11月7日前完成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并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1份紙質文本)和《2014-2015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備案表》(1份紙質文本)同時報學工處大學生資助辦公室,各學院自留1份《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7、各學院要根據學校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推薦前制定和完善适合本院學生的國家助學金推薦細則(并于10月22日前上交學生工作處備案),并在全院學生中公布,細化推薦條件,明确推薦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工作,确保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四、工作要求
1、此次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統一在我校“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綜合服務系統”中進行操作,請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熟悉評選要求和系統操作。精心組織國家獎助學金申請和評審工作,嚴格按下達的名額及标準執行,不得将名額、資金拆分,杜絕獎助學金平均分配及弄虛作假等現象,一經發現,取消相應獎、助學金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對有關内容要認真核實,嚴把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關。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各項評選任務并及時按要求上交相關材料,确保評選工作順利完成。
2、為廣泛接受全校師生對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監督,各班級應及時将推薦結果告知本班學生,學院公示時不僅須公布本學院監督方式,同時須公布”學校大學生資助工作監督郵箱(dxszzb@hnust.edu.cn)”和監督電話58290703。
3、湖南省學生資助中心将按年度編寫國家獎學金名錄,介紹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優秀事迹及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名單,請各學院務必提高評審質量。
附件:1、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4年國家獎助學金計劃名額表
2、(2013—2014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3、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
4、2013-2014學年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事迹簡介(範式)
5、2013-2014學年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事迹簡介
6、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7、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表
8、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9、2013-2014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表
10、2013-2014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表
11、2014-2015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備案表
12、《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檔案表》(樣表)
13、《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成績排名表》(樣表)
2003网站太阳集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