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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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修訂稿)》2024年版本已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讨論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24年9月4日
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修訂稿)
為做好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科大政發〔2024〕64号,以下簡稱推免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實施辦法。
一、組織管理
第一條 學院成立推薦工作小組和專家審核小組。
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梁偉、黃偉
副組長:張世文、王方
成員:廖俊國、王曉亮、姜磊、丁湘陵、陳林書、陳宇翔、廖璟、餘慶春、孫亞鵬、王藝蓉、向德生
專家審核小組基本構成原則如下:
組長:教學副院長
副組長:學院黨委副書記
成員:各系部負責人及教師代表(副高以上職稱)
推薦工作小組須依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廣泛征求師生意見,制定本學院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以下簡稱“推薦細則”),作為本單位開展推薦工作的實施依據。“推薦細則”應科學、規範、明确,包括基本要求、推薦類型及名額分配辦法、考核比例、最終成績計算辦法和排名規則等内容,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定并公示,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後實施。
二、推薦條件與要求
第二條 推免生工作應堅持在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綜合測評,實行擇優選拔,從具備下列基本條件的學生中推薦: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師範生等特殊招生類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五)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标準,并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要求。
第三條 推薦的學生在滿足第二條的前提下,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修完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前三年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學分;
(二)通過全國大學英語CET-4級考試且成績≥450 分(710 分制)或通過CET-6級考試且成績≥425 分或雅思成績6.0分及以上或TOFEL成績 80 分及以上;未修英語的學生應通過小語種考試,其成績需要達到與英語對應的等級(例如,大學日語四級考試且成績≥65分或通過日語能力測試N3級及以上等級)。
(三)2024年(2021級學生)學院推免前,如有CCF CSP認證考試,則必須參加且曆次考試成績中有超過150分;如無CCF CSP認證考試,則該條款(即參加CCF CSP認證考試且成績≥150分)從2024年(2021級學生)開始執行;
(四)前三年所修全部課程(公共選修課除外)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年級專業排名前20%以内;在校期間,在政府組織的學科競賽中獲得國家級獎勵或确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對學校有特别貢獻的學生,經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報學校批準後,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年級專業排名可放寬至前30%-40%。
(五)要求學生在推免工作進行期間,必須在校。如果需要外出,必須向主管院領導請假,經批準後方可外出。未經請假或請假手續不全而私自外出者,以及其他違紀者,取消推免資格。
三、名額分配
第四條 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根據當年學校下達的推免生名額進行合理分配,其分配方式按如下順序進行。
(1) 學院各專業推薦人數不少于所在專業本科畢業生人數1%的向下取整或1人。
(2) 在保證第(1)條後,剩餘名額按綜合成績在全院所有專業進行排名分配。學校下達的名額有較大變動時,由學院院務委員會讨論決定名額分配辦法。
四、綜合測評辦法
第五條 滿足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候選人,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組織對候選人進行綜合測評,根據綜合測評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薦初選名單(綜合測評指标體系見表一)。
表一 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免生綜合測評指标體系
綜合測評分 |
基本要素 |
權重 |
測評内容 |
測評信息來源 |
綜合測 評分 |
學業成績分 |
0.85 |
前6學期所修全部課程平均學分績點 |
由學校教務系統 統計。 |
附加分 |
0.15 |
學術競賽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類;創新能力類;專業水平認證類;社會工作類 |
學生提供佐證材料,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認定。 |
(一)綜合測評要素
推免生綜合測評指标體系見表一。綜合測評分由學業成績分和附加分兩部分組成,學業成績分占85%,附加分占15%。附加分包括學生在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專業能力傾向以及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願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情況等情況中取得的成績。綜合測評分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測評分=學業成績分 + 附加分。
(二)學業成績分計算辦法
學業成績分總分為85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得分=候選人前三年實際平均全部課程學分績點/所屬年級專業最高平均學分績點×100×0.85。
(三)附加分計算辦法
附加分總分為15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獲得ACM-ICPC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區域賽金獎及以上獎勵1次,參賽團隊成員中可有1人直接獲得附加分15分(由指導老師負責協調選定),其餘成員對該項成果仍可按計算規則正常加分。
1.其它如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附加分亦直接計為15分。
(1)參加CCF CSP認證能力考試且成績450分以上者。
(2)在CCF推薦的英文A類國際期刊或英文A類學術會議上(研究長文),以第一作者、本校為第一署名單位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者。
2.采用分類計分并求和的方法。分學術競賽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創新能力、專業水平認證、社會工作四個類别進行附加分計算。其中,學術競賽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類總分為6分,創新能力類總分為5分,專業水平認證類總分3分,社會工作類總分為1分。不同類别分數設置封頂的上限,上限即為該類别總分,當某一類别分數累加超過上限時,分數按該類别總分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學術競賽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類計分辦法如表二所示。
表二 學術競賽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類
獲獎級别 |
分值/次或篇 |
國際級一等獎 |
6 |
國際級二等獎 |
5 |
國際級三等獎 |
4 |
國家級一等獎 |
4 |
國家級二等獎 |
3 |
國家級三等獎 |
2 |
省級一等獎 |
3 |
省級二等獎 |
2 |
省級三等獎 |
1 |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 |
2 |
省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 |
1 |
注:① 學術競賽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類分數上限為6分。
② 團隊項目、發表論文等成果如多人署名,則本人得分=該項目分值×【1-(本人排名名次-1)/10】。“中國高校計算機大賽-團體程序設計天梯賽”按成績高低進行排名,根據“前3名-中3名—中2名-後2名”的成績排序設定4個名次進行得分計算。
③ 國際級/國家級/省級競賽指的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組織的《全國普通高校學科競賽排行榜》所認定的計算機類學科專業競賽項目(如ACM-ICPC等)或教育主管部門、教指委組織進行的計算機類學科競賽(如湖南省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等);權威的行業協會/學會(非某協會/學會的分會)主辦的計算機類學科競賽,按同一類别降低一個級别進行認定,非權威的行業協會/學會以及分會舉辦的比賽不予認可。④ 設有特等獎的競賽,特等獎按“一等獎”記分,一等獎按“二等獎”記分,二等獎按“三等獎”記分,三等獎及以下不記分。
⑤ 未設立一、二、三等獎的競賽,按名次确定加分,第一名認定為一等獎,第二名認定為二等獎,第三名認定為三等獎,以下名次均不加分。
⑥ 同一類競賽或項目以最高分計入,不累計加分,不同類競賽或項目得分可累加。如某一學生有程序設計大賽一等獎與三等獎,隻按一等獎的分值加分。
對獲獎的認定,原則上以獲獎證書為準,但是比賽組織者官網上已認定的(非公示)也可計算。當存在競賽所屬類别不清楚或其他相關認定方面的問題,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會議審定。
(2)創新能力類計分辦法如表三所示。
表三 創新能力類
項目 |
國内外期刊會議上發表學術論文 |
進入實審期的發明專利 |
已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 |
|||||||||
級别 |
SCI期刊一、二區、CCF-B類英文期刊與會議 |
SCI期刊三、四區, CCF-C類英文期刊與會議 |
EI 期刊,CSCD核心期刊、EI檢索國際會議 |
省級及以上教研教改論文 |
||||||||
排名 |
1 |
2 |
1 |
2 |
1 |
2 |
1 |
2 |
1 |
2 |
1 |
2 |
計分 |
5 |
2.5 |
2.5 |
1.25 |
1 |
0.5 |
1 |
0.5 |
1 |
0.5 |
0.4 |
0.2 |
注:創新能力部分上限為5分。所取得成果必須以2003网站太阳集团為第一單位,發表在增刊上的論文不計分。同一級别成果不重複計算,如同時存在第一作者與第二作者的同一級别成果,則按第一作者成果計分。以第二作者署名的不同級别成果,隻計算一次,以最高分為準。不同級别成果得分累加後即為創新能力類分數。已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最多隻認2項。CCF推薦的中文期刊按照學校認定的規則認定其加分标準。
(3)專業水平認證類計分辦法如下:
CSP得分=(候選人CSP成績/500分)×3
注:專業水平認證類分數上限為3分。多次CSP成績隻取最高分且不重複計算。
(4)社會工作類計分辦法如下:
①學生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計1分;
②到國際組織實習計1分;
③參加政府組織的國家級志願服務計1分,省級志願服務計0.5分。
④ 參加政府組織的市級志願者服務計0.25分。
⑤ 在省青聯、市青聯任職,或在學校團委學生會擔任主席團成員,在學院團委學生會擔任執行主席或團委第一副書記職務的學生幹部,經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表現優秀者計0.5分,擔任學院團委學生會副主席或團委第二副書記或分黨校執行副校長職務的學生幹部,經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表現優秀者計0.3分,擔任部長、副部、年級總支(副)書記、分黨校部長或副部長、班長、團支書等(參照綜合素質測評加分項)主要學生幹部,經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表現優秀者計0.25分。
注:社會工作類分數上限為1分,且各條之間不累計加分。
(6)附加分計算辦法:
附加分=學術競賽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分+創新能力分+專業能力認證分+社會工作分
五、工作流程
第六條 推薦工作按以下流程辦理,通過下述程序的學生取得推免生資格:
1、學院成立推免工作組,負責學院的推免生評定工作;有直系親屬申請推免生的工作人員應回避。所在年級輔導員負責對所分管年級各班級評定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2、學院發布工作通知,并将名額公布。
3、符合推免基本條件的同學提出申請,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并提交《推薦細則》中規定的綜合素質評分認定附件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驗,複印件存檔),交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
4、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對報名的學生按推薦細則的相關規定進行綜合測評,排出名次,擇優推薦初選名單。
5、學院專家審核小組召開專門會議,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内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對擇優推薦初選名單學生進行公開答辯,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确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不得推薦。如出現未通過審核鑒定情況則順位遞補推薦和審核。對經過審核答辯通過的推薦初選名單張榜公示3天。
6、學院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填寫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核蓋章後,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7、學校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内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推免生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信息為準。
第七條 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須按國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進行網上志願填報并及時接收确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錄取通知,未按時履行手續者,視為放棄推免生資格。
第八條 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資格:
1、違法或受紀律處分的;
2、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3、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的。
第九條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一律不進行就業推薦并不得中途退出。
六、評審監督
第十條 學生如對學院推薦結果有異議,可在學院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内向推薦學院申請複議,推薦學院應在3個工作日内對申請人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并将複議結論書面告知申請人。學生如對推薦學院複議結論或學校公示名單有異議,可在接到複議結論或學校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須對申訴人反映的問題予以複查,并在5個工作日内做出複查結論并書面告知申訴人。對于推選結果中出現違紀問題,學生可以實名通過以下渠道反映。
學院舉報電話: 0731-58290130
學校紀委舉報郵箱:JW@hnust.cn
學校紀委舉報電話:0731-58291312
七、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特殊情況由學院黨政聯席會決定。
2003网站太阳集团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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